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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动车起火 商丘消防发布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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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动车起火 商丘消防发布安全提示

2月29日,记者从商丘消防部门了解到,近期我市发生多起小区电动车起火事故,火灾共造成8辆电动车烧毁,为此,商丘消防部门发出安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安全使用电动车,注意充电时间,正确停放电动车,严禁“上楼入户”,严禁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远离易燃易爆品,不私自改装电动车。

据商丘消防部门公布的案例:2月21日23时许,平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一小区发生火灾,当地消防救援部门立即前往处置,消防员到达现场时,发现两辆停放在室外的电动车正在猛烈燃烧并伴有大量浓烟,消防员立即出水控制火势,火灾被迅速扑灭,2辆电动车在火灾中被烧毁。

另外,时隔一天,2月22日17时许,永城市文化路附近一小区又发生电动车火灾,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楼道内充满浓烟,消防员立即出水控制,此次火灾共造成6辆电动车被烧损。

以上火灾,均因电动车起火导致,现场楼道内充满浓烟,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扑救,后果不堪设想。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以下这份电动车安全使用指南请收藏、学习:

1.注意充电时间

按照电瓶容量大小的不同,一般电动车在8-10小时内就能充满电。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有人看护。

2.正确停放电动车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也不要将电动车电瓶带到家中充电,严禁电动车“上楼入户”。

3.在规定区域内充电

电动车应当在物业单位设置的集中充电区域充电,不要“飞线”充电。

4.远离易燃易爆品

电动车在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危险。

5.不私自改装电动车

电动车不要私自加装音响、照明等设备,不要增加电瓶容量。

6.购买合格电动车

购买电动车应当选择有国家合格生产标识的,不购买三无或假冒伪劣的电动车,从源头上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对于物业管理人员来说,有条件的小区,应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条件,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的行为。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规范停放电动车,安全为电动车充电,严防电动车火灾发生!

来  源:今日商丘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