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现对我市长期封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进行进一步集中清理,请各缴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尽快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01
清理对象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半年的;
(二)离退休的;
(三)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四)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02
清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符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半年或离退休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许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业务渠道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通过许昌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
1、关注“许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查询办理”,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个人账户。
2、选择提取类型并按照提示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二)临柜办理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半年的职工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本人银行卡;
2、离退休的职工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本人银行卡、退休手续;
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须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件、职工死亡证明或者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缴存职工的关系证明。财产继承有异议的,应提供继承(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4、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判决书、终止劳动关系材料、本人银行卡。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终止劳动关系材料、本人银行卡。
6、出境定居的职工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本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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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C座7层
魏都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八一西路188号
建安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许由西路780号(瑞东花园南门西邻)、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创业大楼西附楼建安市民之家一楼
禹州市管理部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东
长葛市管理部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中段(东转盘北300米路东)
鄢陵县管理部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2079号
襄城县管理部
地址:襄城县烟城东路文博中心市民之家1层
来源|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