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01月25日18时许,在滨河南街金色家园门口路段,吉某锋醉酒后驾驶粤 RVU8**号牌轿车与李某昆驾驶豫U8H9**号牌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经检测:吉某锋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30.2mg/100ml。吉某锋涉嫌危险驾驶罪。
2、2024年01月28日01时50分许,在关帝街南街夜市路段,王某平醉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轿车倒车时,碰撞到郭某南醉酒驾驶后停放在道路上的豫 H859**号牌小型轿车,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经检测:王某平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10.1mg/100ml,郭某南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10.8mg/100ml,二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
3、2024年01月30日16时19分许,在济水大街济钢铁路桥路段,王某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豫H4Z5**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与翟某东驾驶豫UG36**号牌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经检测:王某喜的血液酒精含量为:88.6mg/100m
l。王某喜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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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4日15时29分许,在喜洋洋小区门前路段,付某旗醉酒后驾驶豫U70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与曹某停放在事故地点的豫UX97**号牌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付某旗驾车离开现场,后被民警抓获。经检测:付某旗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99.9mg/100ml。付某旗涉嫌危险驾驶罪。
5、2024年02月06日04时许,在玉泉工业园区泉水湾路段,都某明醉酒后驾驶豫UH85**号牌轻型普通货车与停放在道路上的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经检测:事故发生时,都某明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7.7mg/100ml,都某明涉嫌危险驾驶罪。
6、2024年02月08日21时05分,在御驾街路段,苗某余醉酒后驾驶豫UM28**号牌轿车,与李某驾驶豫UJ25**号牌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经检测:苗某余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62mg/100m
l。苗某余涉嫌危险驾驶罪。
7、2024年02月14日21时40分,在济源大道荆梁路口,张某晶醉酒后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轿车,与郑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张某晶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61.6mg/100ml,张某晶涉嫌危险驾驶罪。
来源 | 济源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