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河南省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导致13人遇难,1人受伤,这种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已一生,警方就会第一,控制学校负责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因为发生的地点是学校,是涉及到一个特别的罪名,【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专门惩罚发生学校内的安全事故,因为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只要对学校校舍的安全负有责任的校领导和学校上级机关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就可以达到重大伤亡事故。这里是13个生命,应属于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火灾现场勘验
是否构成该罪,还要看等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推断出可能引起本次火灾事故的原因和火灾蔓延、扩大的原因,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客观事实对本次火灾事故各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分析,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
失火罪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失火造成的,消防设施没有问题,但因为行为人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而导致的火灾,这个行为人就构成失火罪。
记得在2001年江西一所幼儿园小班的班主任杨某在宿舍内的过道上点了三盘蚊香。杨也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当晚值班的保育员吴某。但不幸床上的棉被掉落在床边过道上点燃的蚊香引起燃烧后,火势迅速蔓延,造成13名幼儿在火灾中丧生。两人判的是失火罪,因为该幼儿园是属于事业单位,所以幼儿园的领导判了个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失职罪。
不论是哪个罪名,因为学生是在学校出的事,只要是学校有过错的,如管理上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家长都可以主张校方赔偿,但我理解,怎么赔,都赔不回一个大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