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2024年1月16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2号)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全省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来源: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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