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亲戚朋友总少不了团圆聚会,中国人讲究“无酒不成席”,碰到许久未见的亲朋好友,总少不了把酒言欢。然兴到浓处,情难自禁,不少“贪杯司机”一时心存侥幸,开错了人生的方向盘。为此,小编特别梳理了济源市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醉驾案例,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01
90后酒后停车与ktv保安发生争执
【案情回顾】
被告人邹某彬,男,1990年出生,初中文化,2023年12月15日21时6分,被告人邹某彬酒后驾驶轿车,沿济源市东一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KTV停车场时,与保安发生争执,后被民警查获。
经鉴定:邹某彬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9.8mg/100ml。
【判决结果】
被告人邹某彬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02
男子酒后在夜市停车睡觉被群众举报
【案情回顾】
被告人贾某东,男,1975年出生,专科文化,此前因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2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2023年11月16日3时30分许,被告人贾某东在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酒后驾驶逾期未检验的轿车行驶到济源市南街夜市3号楼前,停车在车上睡觉,后被群众举报。
经鉴定,被告人贾某东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6.8mg/100mL
【判决结果】
被告人贾某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6500元。
03
90后女子酒后驾车红绿灯处追尾前车
【案情回顾】
被告人杨某,女,1992年出生,中专文化,2023年12月11日4时许,被告人杨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济源市河清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与愚公路交叉口西侧时,与前方同向停车等信号灯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杨某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
经鉴定,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4.3mg/100ml。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04
男子酒后驾车在红绿灯处追尾前车
【案情回顾】
被告人韩某涛,男,1982年出生,专科文化,曾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9年被济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50万元。
2023年12月8日22时48分许,被告人韩某涛在济源市梨林镇关阳村红绿灯路段,酒后驾驶轿车沿327国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前方停车等红绿灯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并造成前车人员受伤。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韩某涛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
经鉴定:被告人韩某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3.8mg/100ml。
【判决结果】
被告人韩某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