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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已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916家

头条 用户:贺滨 2765℃
洛阳已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916家

  刚刚过去的周末,不少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朋友在商家推出的“三八”节各类优惠促销活动中,入手了很多心仪的物品。当促销活动结束,各类商品恢复原价时,您是否发现,自己购买的物品真的实惠吗?如果遇到价格落差,应当如何处理?11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今天上午,我打开手机想看看发货了没有,没想到价格竟然比促销时还便宜。”市民周女士说,8日下午,她在一个电商平台的某服装品牌旗舰店看中一款中式女式外套,价格为599元,用完各种满减优惠券后,实际付款456元。“我觉得还挺划算的,当时就下单了。”周女士说,11日上午,这款外套的价格直接降到了399元,咨询商家客服,对方称“优惠活动不一样”,可以再赠送一条丝巾,但是拒绝退差价。因为购买了运费险,她打算到货后看看服装质量,如果满意就退掉重拍。

  无独有偶,市民孟先生在实体店购物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9日下午,孟先生在涧西区一家大型服饰卖场购买了一件羽绒服,促销价格是399元。11日中午,孟先生特意来到这家卖场,发现不再参与促销的同款服装价格直降300元,变成了299元。由于该卖场承诺“七天之内不满意就退货”,孟先生顺利退货。

  促销活动也并非没有实打实的优惠,仔细比价后再下单更稳妥。李女士平时喜欢喝咖啡,家里各类品牌的咖啡也囤了不少,对经常买的咖啡价格比较了解。10日晚,她到西工区一家大型超市采购时,发现经常喝的两款咖啡正在进行4.9折促销。于是,李女士一下子买了40瓶,比平时便宜了近百元。“这个价格比电商平台还实惠,生产日期也比较新。”李女士告诉记者。

  “商品价格随着市场需求波动,建议消费者合理使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买到真正实惠的商品。”洛阳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网络购物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退货时间是从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算,在七天期限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超期就没法退货了。消费者下单和收到商品之后,可以多留意该商品的价格波动,如果发现降价过多打算退货退款,一定要在期限内申请操作,以免影响售后办理。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退货寄出后,务必及时将快递单号上传至相关页面,便于后续物流跟踪和商家及时退款。

  实体店退货也有章可循。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目前洛阳已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916家,主要以具备一定经营规模、较高社会知名度、消费相对集中的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线下实体店为重点,商家要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标志,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制度。您购买商品后如果打算退货,应保证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并保存好外包装、购物小票等资料;对于鲜活易腐、保质期较短的蔬菜、水果、肉蛋奶等商品,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联系商家,不要耽搁几天造成纠纷。(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孙怀真 李二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