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快评”是一档由南方都市报珠海新闻部开设的评论栏目。
最近,在珠海香山网一则标题为“珠海修那么多的盲道是否必要?”的帖子引起不少人的讨论,网友“天宫001号”直言:“我来珠海31年了,不记得见过盲人独自在街上走!”笔者随即进行了查询,发现各地论坛都有不少类似的观点。
我国有8600万残疾人,其中视障人士约1700万,有统计显示,30%的盲人基本不外出,46%的盲人需要他人陪同,24%的盲人可以独立外出。而“不敢出门”则是盲人群体的常态。
一面是能出门、敢出门的盲人少,一面是盲道修得不连贯、不安全,自然也就有人质疑起盲道的必要性了,可是基于平等、包容和尊重残疾人出行权利的前提下,我们讨论的焦点不该是要不要修盲道,而是如何让盲道真正发挥作用,不是建成摆设。笔者结合一些盲人、市民的观点来谈一谈。
盲人一般分为全盲、有光感、视力低下等类型,大概五分之一的人是全盲,这个世界在他们的视野中就是一片漆黑;而有光感、视力低下的人,可以用“伸手不见五指”来形容,世界在他们的眼中是一片浓浓的雾,对于一些视力相对好的人来说,也只能分辨一些极其强烈的颜色。
而他们如何用盲道呢?一般来说,盲道主要有两个功能,一个是表面的凸起,让人通过连续的触感,不断判断前方的路;一个是鲜亮的颜色,譬如黄色,让有些许光感、微弱视力的人能够知道路在哪儿。
如今盲人仍然难出门的关键就在于,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城市中仍未形成连贯的动线,由于建设和维护不到位,许多是孤立的、碎片化的,甚至是危险的,而连贯、无风险是无障碍环境的基础。
珠海是一座文明之城,不仅城市面貌洁净、有序,包括驾驶员礼让行人等细节,也频频收获外界点赞。2022年,珠海成为全国第二个通过“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的城市,充分体现了重视、关爱残疾人、老年人已蔚然成风。
去年全国人大通过并实施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标志着我国无障碍发展迈入新的阶段,如何从“有法”到“有效”,如何让设施真正发挥作用,如何让盲道成为盲人出行的依靠,笔者认为还要做好这几件事。
其一,要对占用盲道的行为坚决说“不”。过去,我们经常见到有人拿“没地方停车、没见过盲人用”当占用盲道的托词、借口,如今从观念、法律等各个层面,都对占用盲道是不道德、违法的行为,有了共同的认识,而我们的城管、交警部门也应该严格执法。
除了一些个体,还有一些单位也存在占用盲道的行为,譬如道路施工、临时维修,直接将人行道拦住,健全人士尚且要左绕、右绕,盲人更是难上加难,而根据法规要求,这种情况下施工主体是应该提供临时通道的;一些路口为了防止机动车驶入人行道,用巨大的石桩子堵在盲道上,车可能上不去了,但人也被拦在外面。
其二,要持续关注盲道的连贯与安全。过去,由于城市道路的建设缺乏规范性,人行道上各种杆子、缆绳、井盖、绿化带、设备箱“犬牙交错”,有人说走盲道:磕过腿、碰过头、撞过墙,还摔过跟头,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伤亡事件。
笔者认为,随着上位法的出台,各地应主动出台一些细则来保障盲人出行安全,譬如有的盲道邻近一些停车位,尽管车位线没划在盲道上,但是稍微长一点的车,车屁股撅在盲道上,事实上形成了阻拦;有的井盖就在盲道上,但是破损、松动,久久没人处理;排除这些障碍,既是对盲人出行安全的保障,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现实要求。
去年,在珠海首届“无障碍城市嘉年华”上,一条体验盲道让许多人发出感慨,“当失去光明,真的寸步难行”,对健全人士来说,一些可以迈过、跨过的槛,会成为盲人无法翻越的沟壑,盲道是所有无障碍设施中,数量和规模最大的,它的畅通水平也代表着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倘若未来,我们能凭着一条条畅顺、安全的盲道,让来自各地的盲人走在珠海的大街小巷,我们的市民不再感慨“没见过盲人走”,而是感慨“盲人都能走”,那才是一座人民之城、现代化样板之城!
南方都市报·珠海新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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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评论员:王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