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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个人女性权益保障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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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国家医保局报道,全国已有7个省(市)全部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分别为上海、福建、山东、重庆、甘肃、宁夏和新疆建设兵团;16个省(市)部分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分别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9个省(市)仍要求发放至单位,分别为山西、吉林、江苏、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

株洲市某人力资源公司王女士在为员工办理生育津贴事项顿时感叹到,“我们公司的女职工比较多,近年来,响应国家的号召,生二胎、三胎的女职工也不少。以往生育津贴的发放需要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统一发放至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我们发放给个人,耗时长、手续复杂。现在生育津贴快速直发个人,让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第一时间得到了经济支持,能够安心调养身体和照顾新生儿,切实减轻家庭生育负担。同时企业无需提前垫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减轻了企业资金周转负担。”这一政策的调整不仅是对女性职工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我国生育保障体系的一次重大突破。

据了解,为确保生育津贴顺利发放至个人,各地医保部门积极优化申领流程,通过线上平台实现信息自动核验和智能计算,参保女职工只需提前确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坐等津贴到账。这一便民举措得到了广大女职工的一致好评。

尽管部分地区已经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但有9个省(市)仍要求发放至单位。国家医保局鼓励更多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步推进生育津贴发放的改革,让更多的女职工受益。随着生育政策的不断完善和保障体系的日益健全,相信未来会有更多暖心举措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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