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2日,郑州银行发布公告,披露了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情况,原告均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椿路支行,被告涉及多家房地产公司和个人。
第一起案件中,长椿路支行与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九名被告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借款本金6.6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等。原告已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了款项发放义务,但被告未按约定足额还款,担保人也未承担担保责任。原告已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及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起案件中,长椿路支行与河南美景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名被告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借款本金4.34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等。原告同样已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了款项发放义务,但被告未按约定足额还款,担保人也未承担担保责任。原告已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及支付相关费用。
郑州银行表示,已对这两笔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不会对本行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该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