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消息,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地监管部门对全省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1.莆田市涵江华丰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电子体温计,规格型号:XHF2001,产品编号:202212F004,不合格项目: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
2.河南省健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高频电极,规格型号:JQ-070,批号:23040636B,不合格项目:外部标记。
3.长东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棉签,规格型号:100mm,批号:230203,不合格项目:无菌。
对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程序移交企业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调查处置。
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如下: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