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的高先生准备开办托育中心,却在办证中遇到了难题。1月29日,奔流新闻记者获悉,经河南省政府派员督促,新密市卫健委立行立改,为高先生开办的托育中心出具了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据了解, 新密市高先生近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新密市卫生健康委不愿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导致其开办的托育机构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困难。
河南省政府迅速派员赴郑州市新密市开展实地核查。经查,高先生开办的托育中心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但新密市卫生健康委认为,其只负责托育机构备案工作,而并非行业主管部门,因而无法出具初审意见,建议到其他部门咨询办理,导致群众迟迟无法办理证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明确,“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核查组认为,国家政策文件对卫生健康部门在托育机构行业管理工作中应负职责有明确规定,托育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为卫生健康部门。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对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理解不深入,认识存在偏差,没有准确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在履行职责、为群众办事时,僵硬查找相关“字眼”,缺乏担当精神,损害群众利益。
经督查推动,新密市卫健委立行立改,为高先生开办的托育中心出具了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同时,郑州市政府推动全市卫生健康部门举一反三,主动落实托育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依法依规做好行业管理相关工作。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