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鹤壁交警曝光
违反交通法规的
10辆车、10个人
大家引以为戒!
交通安全
近期,我市绝大部分车辆都能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可还有一些车主却不以为然。下面,我们一起看看10辆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车辆:
1、豫F96E92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0日09时39分,在华山路(淇滨大道至九州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2、豫FS8555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0日09时41分,在华山路(淇滨大道至九州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3、豫FG2620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0日10时28分,在嵩山路(淮河路至鹤煤大道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4、豫F39H79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0日11时00分,在嵩山路(淮河路至鹤煤大道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5、豫F51C87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1日09时36分,在嵩山路(淮河路至鹤煤大道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6、豫A763YS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1日10时15分,在嵩山路(淮河路至鹤煤大道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7、豫F03236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1日10时23分,在嵩山路(淮河路至鹤煤大道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8、豫FK1985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1日10时40分,在嵩山路(淮河路至鹤煤大道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9、豫Q10R36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2日09时40分,在华山路(淇滨大道至九州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10、豫F68358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2日10时03分,在华山路(淇滨大道至九州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以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本期的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
曝光2024年第4期
“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行人员
案例一
姓名:王*丹
违法地点:华夏南路与淮河路交叉口
案例二
姓名:赵*斌
违法地点:华夏南路与淮河路交叉口
案例三
姓名:路*琳
违法地点:华夏南路与淮河路交叉口
案例四
姓名:靳*平
违法地点:华夏南路与淮河路交叉口
案例五
姓名:贾*武
违法地点:鹤山区鹤源路四矿路段
案例六
姓名:杨*丽
违法地点:鹤山区鹤源路四矿路段
案例七
姓名:杨*霞
违法地点:泰山路与闽江路交叉口
案例八
姓名:赵*方
违法地点:泰山路与闽江路交叉口
案例九
姓名:张*
违法地点:泰山路与闽江路交叉口
案例十
姓名:陈*
违法地点:兴鹤大街与漓江路交叉口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交通安全无小事
自觉遵守交规
注意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