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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临时停放路边的货车相撞谁的责任法院判了

文旅 用户:吴川宜 1870℃
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临时停放路边的货车相撞,谁的责任?法院判了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21日,李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与在路边临时停放的许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李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事故多发路段高速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许某临时停车妨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就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遂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马晓培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许某始终以对方撞上自己为由拒绝调解。汝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许某遂提起上诉。承办法官再一次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四十多个小时的努力,法官不断为双方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许某当场履行全部赔偿款3万元,并撤回上诉,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文明规范停车,拒绝乱停乱放。生活中,许多车主对随意停车的危险性认识不足,随意停车不仅给城市交通和市民出行带来不便,更严重的可能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潇湘晨报综合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汝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