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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 第二十条璩玉娟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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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 | 《第二十条》璩玉娟:任重而道远

任重而道远

——《

第二十条

》观影体会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  璩玉娟

2024年2月19日,两级院检察干警一起观看了《第二十条》,观影过程中,大家时而惊呼,时而大笑,时而在黑暗中默默流泪,时而与身旁观影者相视一笑,间或听到前面后面轻声谈论对电影中案件的看法……,总之,大家都认为深受感动、不虚此行。

看完电影,我陷在电影的情节里久久不能平静,曾经办理过的案件也像过电影一样在脑海中回放,自己有没有办理过错误的案件而让被告人至今仍不能沉冤得雪?自己在司法过程中有没有存在机械参照法律条文、判例,不敢有所突破?自己有没有在每一个案件中穷尽所有的侦查手段查清事实?

韩明作为一个在大学时期仗义执言做出冲动行为被处分,长期在县级检察院工作的检察官,他为了儿子的上学问题到市级院挂职,他圆滑、油腻、甚至有点胆小怕事。在电影中,他遇到了种种问题:自己的儿子因为制止校园霸凌,见义勇为打伤了借读的重点学校教导主任张主任的儿子,张主任揪着不放,要求公安上立案处理;挂职的搭档是自己大学时的初恋情人,但是她为了心中的公平正义对领导、对当事人横冲直撞不知变通;儿子因拒不道歉,张主任的儿子找社会上的4个小混混将儿子痛打一顿,但因为伤情达不到轻微伤的标准,无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自己的妻子与张主任在调解时发生言语冲突、厮打,导致张主任骨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他几年前办理的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张贵生,觉得自己在公交车上殴打小混混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不断上访,他开车追赶着上访人时,一辆货车将驾驶着摩托车的张贵生撞死。所有的这些事情,都在彰显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做对的事情却不被法律保护,反而会遭到法律的惩戒?法律到底在保护善良的好人还是保护那些充满恶意的霸凌者、坏人?是不是法律错了?还是我们执法、司法者的理念错了?

贯穿电影始终的那个故意伤害致死案,村里的恶霸刘文经因为嫌疑人王永强欠高利贷,多次将王永强锁在屋门口的树上,强奸王永强的妻子,在一次强奸过后,刘文经又当面侮辱王永强,王与刘文经厮打在一起,后为防止刘文经到车上拿刀,王永强拿着剪子对刘文经乱捅,刘文经身上有26处伤口,2处致命伤,刘文经在医院重症监护室住院数月后死亡。按照以前办案的惯例,人死为大,这样的案件都是按照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起诉。加之这个案件有着巨大的信访压力,刘文经所在的康村百姓多次到检察院门口或者政府门口堵门示威。刘文经的哥哥曾经为了救康村的人英勇牺牲,是英雄模范。政法委书记曹书记、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田检要求尽快起诉。另一方面,刘文经的亲属将王永强的家里涂满“杀人犯”的字样,绑架刘永强的女儿,逼迫引诱王永强的妻子郝秀萍在不构成强奸的证言上签名,郝秀萍因为对法律对生活无望后自杀。因为原承办人吕玲玲被处分,韩明成为这个案件的主办检察官。韩明听到了张贵生被撞身亡后他女儿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控诉,亲身体会了自己儿子在维护公平正义却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这些因素都在检察官韩明的天平上层层加码,使韩明的观点左右摇摆,一方面写完了结案报告,另一方面又申请召开听证会,希望在听证会上得到不同的意见。最终在向听证员解答问题时,韩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答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要让坏人干坏事的成本更高,让好人做好事的成本更低”“王永强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最终将这个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不仅仅要精通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我们更要深刻领会这些条文背后的法治精神,明白我们设置这些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引导社会建立什么样的社会风尚,最终建成什么样的社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的24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还是人人自私冷漠,投机钻营钻法律漏洞、法律为能请得起律师的富人服务。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更要知道我们办理的案件的各种细节,以如我在诉的心态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主观目的。我们的法律虽然关注客观行为,但同时也关注犯嫌疑人的主观心态,如果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不能仅从行为貌似违法或者造成损害就草率定罪,要知道我们的法律不是硬邦邦的教条,她有温度,有弹性。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也要知道案件发生的社会背景,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陌听听老百姓对案件的看法。何谓公平正义,老百姓心中自有一杆秤,他们对公平正义的看法就是我们办案的标尺,我们要经常用这个标尺校准我们自认为的公平正义的标准,防止天平失衡。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如何找准自己的司法中的定位,如何找准自己的社会中的定位,也是我们每一个检察官需要思考的问题。以前总听同事说起,反贪、反渎在时,检察院有多么威风,如今就像没牙的老虎,谈什么监督的刚性。但是我觉得在新形势下,我们检察机关的定位应当更高,因为在兄弟单位侦办案件、做出判决时,我们不仅要参与其中,作为中间一环发挥重要作用,而且作为整个法律运行的监督者,我们只有站的更高,才能了解整个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并及时建议监督纠正。作为一名检察官,如何做好监督,只有自己本领高、眼光毒,才能发现问题,才能正确监督,否则就是睁眼瞎,问题就明晃晃摆在前面而不能发现。监督意见的绝对正确才是监督刚性的最基本保证,借助单位所谓的权力威势进行监督,可能保证一时监督成效,但终归经不起历史的检验。如何提高监督水平,只有苦练内功:熟练掌握法条、案例、立法精神、司法原则、司法理念、司法政策,提升检察履职水平;熟练运用各种演绎、归纳、推理等逻辑方法,提升对证据、事实的分析判断能力;了解社情民意、风俗习惯、风土人情,提升融合法理情的能力;清楚国家大政方针、领导核心的治国方略、各级政府的重点目标任务,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

任重而道远,我想用最高检提出的“三个善于”与各位同仁共勉: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