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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春季禁渔期正式开始为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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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春季禁渔期正式开始!为期三个月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实施2024年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更好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2024年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实施春季禁渔期制度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4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区域:

我县境内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

三、禁止作业类型:

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

娱乐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

四、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五、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和无证捕捞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捕捞活动;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等行业以“野生鱼”“野生江(河)鲜”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禁止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等行为;禁止违规垂钓;禁止休闲娱乐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农业农村、公安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均有举报义务。

举报电话:镇平县农业农村局0377-65990216(监督电话)、0377-65610168(执法电话)。

特此通告。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审核:杨旸 校对:王远 编辑:时君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