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王书领 通讯员廖媛莉)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杨金法庭、速裁团队推行“法官包村”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乡村的阵地优势,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着力打造“家门口”的人民法庭,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为辖区居民带来全新司法体验。最高法院张军院长调研杨金法庭时对“法官包村”予以肯定,并在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上,两次表扬金水法院“法官包村”做法,该做法被全市推广。
组织得力,制度保障落实
为确保“法官包村”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员额法官包村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院领导任组长,杨金法庭庭长、速裁团队团队长担任副组长,所有员额法官均为组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员额法官包村工作方案》《包村法官职责》等文件,安排12名员额法官分别负责杨金路、兴达路街道18个村委(社区),主动担当法官包村职责,确保不漏一处,全面覆盖。
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化解
杨金法庭、速裁团队与所辖杨金路、兴达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各包村法官与当地党委政府综治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以及人民调解员等组建了包村法官工作联系群,互相沟通联系,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以共治促善治。包村法官积极参与到包村范围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协助村委会做好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增强基层组织矛盾纠纷治理能力。2月7日,金水法院在杨金法庭召开庭所联动多元解纷工作座谈会,区司法局、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杨金路派出所、兴达路派出所、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交流探讨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制定村规,引导乡村自治
包村法官积极协助所包村庄依法制定村规民约,依法保障村规民约的约束力,倡导人民群众依据村规民约进行自治,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切实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推动构建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现已协助辖区内黄冈庙村、来童寨村、马渡村依法制定村规民约。
四是加大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杨金法庭、速裁团队多形式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法律“六进”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进行针对性普法宣传,增强村民法律意识,引导村民学法守法,共建和谐乡村。同时,包村法官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村庄院落、田间地头,邀请、组织村民旁听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件,就地审判、就地释疑,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法官围绕乡村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法律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进一步支持无讼村和“三零”创建,将司法便民惠民举措落到实处。
专题培训,提升调解能力
包村法官组织辖区村委会、人民调解员开展专题研讨培训,挖掘更多调解能手担任调解员,提高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法庭组织人民调解员就辖区“保交楼”专项工作的预防、化解召开专题培训会,对杨金路司法所选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项培训。法庭负责人余学锋和党支部书记刘嫣到杨金路街道大贺庄村、小贺庄村,为村民送去《人民法院报》,并向村委成员了解村内人民调解情况、常见矛盾纠纷类型,结合具体案例为村委成员讲解调解技巧。
延伸服务,回应司法需求
包村法官主动下沉,充分调研所包村、社区的人员、产业、经济活动等主要信息,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密切法院与群众的联系,及时发现和了解新形势新时代下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能力,提升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积极回应群众司法期盼。
下一步,金水法院将持续推动审判力量下沉,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法官包村”作用,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枫桥经验”在乡村扎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