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过程参与检察院司法办案,让人民监督更具刚性和实效。”近日,在河南兰考, 人民监督员程伟和检察干警们共同观看电影《第二十条》后,联系影片中人民监督员在听证会上数次发声的情形,结合自身的履职经历,发出由衷的感慨。
程伟是开封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法律专业,供职于兰考县自然资源局。自去年选任人民监督员以来,他受邀参与兰考县检察院办案监督10多件,见证了兰考县检察院以高质效办案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历程,以更高水平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程伟表示,在“零距离、面对面”参与检察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对某公司违规经营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案感触颇深。
H餐饮具消毒公司位于兰考县。兰考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时发现,该公司对餐饮具进行消毒的方式和自检制度不完善,检验记录制度不健全,未附消毒合格证明。该情形违反法律法规,给群众饮食健康带来安全隐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兰考县检察院立案调查后,邀请人民监督员程伟参与监督。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存在问题,检察官听取了程伟对案件办案思路和措施的意见建议。在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H公司依法经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餐饮具消毒工作的同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助力企业以整改为契机,改造升级、提质增效、健康发展。
通过持续跟进监督、整改升级,企业出厂的消毒餐饮具干净卫生、包装相对规范、外型较为美观,客户的认可度得到了很大提升,市场给予了积极反馈,业务量同期增长了40-50%。经过一年多的发展经营,该公司从最初的小作坊式企业,成为初具规模的标准化、机械化、规范化企业,实现了专业化、制度化管理,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该案中,公司经营出了问题,如果一关了之,或者一罚了之,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兰考县检察院通过积极履职,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安商惠企服务发展,最终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程伟感慨的说道。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扩大公民司法参与、促进司法民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措施,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体现,也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检察公信力具有积极作用。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形式上是监督,本质上也是在帮助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
2022年以来,兰考县检察院由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案件多件被推选为典型案例。其中“H公司违规经营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河南省检察院、省工商联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安商惠企服务发展典型案例,“卞某威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百件优秀检察监督案”。
“近年来,兰考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已成常态,通过参与公开听证会、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议、公益诉讼专项调查、普法宣传等多种活动,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同时,让人民监督员在监督检察办案中助推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促进公正司法,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了力量。”兰考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守威说。(图片/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