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8日13时01分,事故大队事故一队接中心指派:在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祖师社区一辆三轮车被一辆轿车碰撞后离开现场,现场无人员受伤。
2024年1月28日14时事故大队事故一队接中心指派:在许昌市新兴路清潩河桥一辆电动三轮被一辆轿车碰撞,现场无人员受伤。接到指令后我队民警和向珂带领胡伟伟、高玉培迅速赶到现场后立即排查,根据两位当事人提供的情况,和现场遗留的物品,怀疑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是一辆车造成的,我们当天调取沿途监控设施,通过卡口录像,结合现场遗留物品,确定是一辆车牌号为皖A152**的白色轿车造成的,后经我队民警多方、多渠道联系,车辆所有人杨某拒不到案,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期间杨某涉嫌转移登记该车辆。
3月14日事故大队事故一队民警赶赴安微省无为市对杨某进行传唤,杨某迫于压力于3月16日到我大队投案自首。
日前,该案件处理完毕,杨某受到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