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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携手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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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携手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为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

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提升广大网民上网安全感和满意度

2023年12月5日起

公安部部署了2024年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

濮阳县公安局迅速出击,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针对网上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等网络乱象开展集中打击整治,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清朗有序网络环境。

截止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网络谣言案件12起累计查处造谣人员22人清理谣言线索30余条 

依法查处胡某编造“可以帮助学生办理高中学籍”网络谣言

2024年1月12日,濮阳胡某为博眼球,在抖音平台上发布虚假视频,宣称“可以帮助学生办理高中学籍”“可以帮助入学子路小学”等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并造成恶劣影响。经查实,胡某没有能力办理以上事项,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进行行政处罚。

违法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请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携手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编辑:董方方

审核:赵   玲

终审:王   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