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倡导文明安全交通行为,增强驾驶员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意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市有关部门在城区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置了抓拍监控设备,除了依法予以严格处罚外,还将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章守纪,养成文明驾驶习惯。
近期,我市绝大部分车辆都能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可还有一些车主却不以为然。下面,我们一起看看10辆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车辆:
1、豫AA18W6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8日14时09分,在春雷路与卫星街交叉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2、豫F1Z916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8日17时23分,在山城路与卫星街交叉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3、豫F1X636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8日20时59分,在朝阳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100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4、豫F9T602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9日06时30分,在山城路与卫星街交叉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5、豫F1A792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9日07时37分,在山城路与卫星街交叉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6、豫EZ2778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9日09时13分,在长风路200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7、豫FNA678 小型汽车2023年11月29日09时46分,在长风路200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8、豫QCY586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9日13时56分,在长风路200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9、豫F8M230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29日15时10分,在山城路与卫星街交叉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10、豫F0V525 小型汽车 2023年11月30日10时15分,在山城路与卫星街交叉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以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换位思考,遵守法律,尊重常识,这样一来,车让人、人礼车,就会成为和谐文明的场景。
交通文明,相互礼让。机动车和行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